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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灾后乱涨价 最高罚款500万元

福州晚报   时间:2023-09-08 11:10

昨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灾后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

  各类商超、生鲜电商平台、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应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以公示牌、价目表等方式,公示汽车维修及相关服务项目和计价单位以及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违者最高可处5000元的罚款。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违者最高可处50万元的罚款。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利用其他手段推动灾后各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违者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各商品和服务价格较大幅度上涨,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对经提醒后仍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游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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