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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14条政策:你家门口的连锁便利店要更“全能”了

海峡经济网   时间:2020-06-18 11:48

据厦门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上班前到便利店买杯咖啡、深夜到便利店买份关东煮、身体不适到便利店买药......这些方便你体会过吗?

  为适应消费升级趋势,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居民生活品质,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近日,厦门市政府召集市商务局等12部门研究出台了《厦门市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规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培育一批跨区域发展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每百万人拥有连锁便利店数量250个左右,24小时品牌连锁便利店占比进一步提高。

  此次《方案》出台有哪些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

  从2020年起,争取利用3年左右时间,培育一批跨区域发展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品牌连锁便利门店,全面提升消费环境和服务品质,便利店布局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便利店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每百万人拥有连锁便利店数量250个左右,24小时品牌连锁便利店占比进一步提高。

  此次《方案》有哪些政策利好厦门便利店市场?

  【14条重磅政策】

  (一)优化便利店网点布局

  鼓励把品牌连锁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科学引导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将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平台,严格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保障基本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配置,鼓励优先引入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完善网点布局。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在老旧街区、新建居民小区等商业网点较少的区域加大门店建设力度。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利用直营或加盟的方式改造提升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的便利门店。

  (二)拓展便利店发展空间

  鼓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有效利用闲置空间资源,在符合国资监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引进品牌连锁便利店或设置智能零售终端等便民商业设施。协调开放公共服务空间,在高校、医院、公园、地铁、BRT、体育场馆等场所鼓励引入品牌连锁便利店、智能零售终端等,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空间,提升公共服务场所的便民服务水平。统筹利用疏解腾退空间,优先布局连锁便利店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

  (三)简化便利店证照办理流程

  简化便利店登记注册审批流程,允许连锁便利店“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同区域新开设连锁门店或新增便民服务项目,可由总部统一办理新增经营场所备案,无需办理新设分支机构。

  (四)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

  对食品经营企业连锁门店数量达到10家以上的,新开设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按“申请人承诺制”办理。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的食品经营者,允许直接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备注。对于从事预包装食品简单加热项目的便利店,可将许可证经营项目核定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对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经营项目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企业作出承诺后,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现场制售类经营项目的,压缩现场审查时间,从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加快推动网上办理许可流程,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使用。

  (五)简化药品经营审批手续

  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按有关法律法规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简化有关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理效率,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化成本。

  (六)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

  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许可证网上申请、审批,同步生成电子许可证并可即时下载。简化申请材料,便利店网上申请的,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图片;连锁企业多家便利店申请,重复性材料只需向同一办证机关提交一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七)简化消防安全检查

  推动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责任,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八)推进便利店品牌化建设

  树立便利店企业品牌意识,维护企业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品牌渠道,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加大对企业品牌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支持。引导企业对标业内领先企业,建立高水平的服务标准,优化流程,增强服务体验,提升品牌美誉度。扩大品牌宣传推介,组织便利店企业参加商务领域各类促消费活动,利用促消费宣传平台,加大对连锁便利店经营品类、经营特色、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提升品牌便利店服务形象。

  (九)增强商品供给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企业发展自有商品品牌,开发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商品,提高自有商品经营比重,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提高商品品质。支持自建鲜食工厂,或与餐饮企业、食品工厂联合开发鲜食产品,鼓励在城市新增产业目录中,将新建和扩建为连锁便利店等企业提供主食、副食、调料等配送的中央厨房、食品生产基地、鲜食工厂、烘焙厂等排除在禁止和限制措施之外,并给予适当用地支持。扩大鲜食产品销售,鼓励增加适应便利消费特点的半成品、短保质期冷链食品,支持提供简餐、饮品等现场制售服务。鼓励制造企业生产适合便利店销售的小包装、小容量商品,丰富商品种类。鼓励发展生鲜便利店,满足居民就近购菜需求。

  (十)扩大便利店服务搭载

  支持便利店搭载代收代缴、代收代发、自助充值、打印复印、洗衣家政、废旧商品回收等便民业务。推动报纸、期刊、音像、图书等出版物销售。扩大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点进驻品牌连锁便利店范围,增加服务事项,补齐便民短板。鼓励便利店延长营业时间,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增设开设24小时营业便利店,增加夜间商品种类,优化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在便利店内设置就餐、休闲区域。鼓励便利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免费WIFI、热水、卫生间等公益服务。

  (十一)推动绿色流通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便利店贯彻国家、行业绿色标准,优先采购、销售节能环保、易于循环利用的商品,扩大绿色产品销售,减少过度包装。发展绿色物流,支持便利店企业更新新能源配送车辆。引导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进行节能设备改造,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技术设备,落实垃圾分类要求,推动绿色循环消费发展。

  (十二)推动便利店智能化发展

  鼓励便利店创新转型,多业态跨界融合,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以数字化提升改造,构建新零售场景,增强服务体验。鼓励新零售赋能传统便利店,植入快捷支付、人脸识别等新技术,提高便利店智能化程度和便捷服务能力。鼓励企业整合连锁门店资源与在线流量资源,积极推进便利店O2O模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为周边社区提供网订店送、网订店取、社区团购等服务业务。

  (十三)提升便利店连锁化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走出去,鼓励总部设在我市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便利店企业,在证照办理、商圈入驻等方面提供优先保障,促进全市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再上新台阶。鼓励创新连锁经营方式,鼓励知名便利店企业与大型商业企业开展品牌授权经营合作,跨区域拓展便利店网络。

  (十四)加强供应链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自建或采用第三方物流服务,实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设集约、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品牌连锁企业与城市共同配送、智慧仓储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建立由消费大数据驱动商品采购、库存管理、订单管理、门店配送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智慧供应链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食品、生鲜产品生产基地、中央厨房,建设全程冷链配送系统。支持设立为便利店服务的仓储配送中心和前置仓,缩短物流配送半径,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绿色物流,对快消品、生鲜、药品等民生商品,优先发放绿色通行证,确保基本生活用品及时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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