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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去化 福建房地产成效很明显

未知   时间:2016-09-30 09:59

  (截至7月底,我省商品房库存去化明显。王旺旺 摄)

  日前,位于福州晋安区的某楼盘开盘,尽管价格已快攀升至4万元/平方米,现场仍然一派火热抢购景象。有业内人士推测,9月、10月将延续前期的销售热度。

  笔者从福建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前7月全省房地产市场销售回暖,库存去化有所加快,投资增幅由负转正,总体呈现积极向好的趋势。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省商品房库存6567.2万平方米(含住房和非住宅,下同),比年初减少845.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19个月,比年初减少5个月。

  库存去化明显

  笔者从福建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1-7月全省一手房销售2844.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9%,完成年度预期销售目标(4000万平方米)的71.1%。其中:一手住房销售2324.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1%。随着销售的回暖,市场库存去化明显。

  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省商品房库存6567.2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845.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19个月,比年初减少5个月,其中:商品住房库存3459.2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760.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13个月,比年初减少4个月;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3108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84.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43个月,比年初减少1个月。

  挖掘合理购房需求

  省住建厅的相关人士表示,库存去化明显的主要原因在于从需求方面入手,挖掘居民合理的购房需求。据了解,按有关政策,在贷款利率上,居民购买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可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契税方面,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刚需购房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各地可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该人士介绍,三明市将乐县的做法值得借鉴,县政府依据房价的高低设置不同档次的购房补贴:购买县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别墅)和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的,按其所缴纳契税金额由县财政予以等额补贴;购买县城区新建商业性用房(含办公、商服,地下车库除外),每平方米售价为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县财政按购房总额的12%给予补贴;每平方米售价为1~1.2 万元(含1.2万元)的,由县财政按购房总额的9%给予补贴。

  目前,全省各地在把握去库存的整体导向前提下,因地制宜施行政策。以泉州丰泽区为例,《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于8月底下发,9月1日起丰泽区为市民购房提供诸多优惠新政,包括财政补贴、子女入学、公共服务等多方面,144平方米以下(含)的首套房、首改房,享受购房总金额1%的财政补贴;超过144平方米,补贴比例为1.5%。

  商办库存压力仍大

  相比商品住房去库存“小步快跑”的速度,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压力还较大。对此,福建省积极促转型,引导开发商多渠道转型,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经营,出租车库、写字楼、商铺店面,实现租售并举。结合当前“双创”热潮,省里正在大力发展服务业,将增加大量的商业办公房地产需求,支持将商业办公商品房改造转化成创新聚集区、研发中心、众创空间、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等集中区的用房,促进商业办公商品房转型。

  不久前,沈阳出台了一条房地产政策引起关注,居民家庭单独购买新建商业用房超过50平方米,或新建办公用房超过80平方米的,可以办理落户,购房人子女可选择该商业、办公用房所属区域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按学区内生源办理入学手续。也就是说,商业地产也能做学区房了,这对于促进商业地产去库存来说,或许是一剂良药。

  在前期的基础上,有业内人士建议,改变已建或在建的商业用房的使用功能,用于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经营性、公益性用途。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商业地产恢复元气,加快去库存。如漳州市长泰县的做法是把养老产业与旅游地产相结合,促进旅游地产结合养老产业、健康产业、教育产业进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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