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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进一步落地

未知   时间:2016-07-02 08:32

 “今年以来,作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县,晋江、石狮、永春在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和风险补偿等方面出台了针对性措施,完善了的关键配套环节。”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

  截至5月末,全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0.63亿元。其中,晋江、石狮两个试点县(市)贷款余额分别为5.60亿元、4.83亿元,合计占全省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70%以上;全市仅试点县永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5月末贷款余额748万元。

  完善关键环节政策

  “晋江市在全省县域率先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和登记中心,把登记窗口设立在镇级,一来方便群众进行登记,更重要的是将农房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农房确权颁证。”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晋江市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出台《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若干规定》,推动宅基地和农房加快确权颁证。

  对于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较难、流转交易制度和渠道不完善等问题,晋江、永春等地也在探索解决办法。比如在价值评估方面,永春县由政府制定土地经营权评估指导价,对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参照指导价,实行免评估。晋江市在部分乡村开展试点,成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具体负责本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等事务,尝试流转交易。

  目前,我市各试点县(市)已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纳入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补偿范围并适当扩充资金规模。在石狮,该市注资设立总股本1.5亿元的农房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分担农房抵押贷款风险;石狮市法院出台《关于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实施意见》,破解唯一住房处置法律障碍,保障金融机构抵押权执行。

  抵押贷款模式多样

  “在今年4月份,泉州银行晋江支行发放了一笔金额400万元的‘农房抵押+保证’组合担保贷款,农业银行石狮支行发放了一笔金额85万元的农房直接抵押贷款,分别实现农房抵押贷款发放‘零的突破’。”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说,不仅是各试点县(市)出台相关政策,我市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也启动了服务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目前,泉州银行、晋江农商行、石狮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均已制定以农村“两权”为抵押的信贷管理制度,已有18家试点县(市)金融机构制定了试点工作计划。

  此前,晋江农商行发放全省首笔金额90万元的农房和宅基地使用权共同抵押贷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晋江、石狮、永春,农民既可以选择“两权”单独抵押,还可以采用“两权”与其他抵押物或其他担保方式组合担保模式,如今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模式更加多样,不断释放改革政策的红利。

  降低农民融资成本

  “下阶段将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两权’抵押融资模式”,该负责人介绍,“不仅要发挥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担保价值,更要发挥好地上附着的设施设备、种养物、龙头企业品牌和商誉等综合担保价值,扩大融资额度。”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两权”抵押贷款要素,力争贷款期限与经营周期相匹配,合理确定“两权”抵押贷款利率水平,原则上以“两权”为抵押的贷款利率要低于信用贷款利率水平,切实降低农民融资成本。

  此外,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将督促尚未制定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的金融机构抓紧建章立制,推动金融机构提高“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在6月-7月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专题宣传月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潜在贷款主体。联动政府部门对目前“两权”抵押登记办法、价值评估、风险补偿机制等进一步进行协商,营造推进试点的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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