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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补充工伤保险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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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将保险期由第一轮的2年增加至5年,5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工伤职工均可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二是5-10级伤残职工离职,企业只需承担50%的费用,另50%由补充工伤保险进行补助,此项将为企业减负约3000万元/年。三是对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等级的工伤职工,补充工伤保险将支付标准为社平工资50%的生活护理费,并随社平工资增长予以调整,目前标准为5360元/月。四是工亡职工近亲属在享受全国统一标准工亡待遇的基础上,由补充工伤保险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万元。五是简化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申请程序,取消工伤职工享受护理费需再次经劳动能力鉴定的环节,改为一次鉴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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