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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教育工作先进县各获30万元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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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15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公布。

  经省教育厅研究,社会公示,报省政府批准,确认:福州市鼓楼区、福清市、连江县,厦门市思明区、海沧区,漳州市东山县,泉州市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莆田市荔城区,三明市梅列区、泰宁县、尤溪县、沙县,南平市建阳区,宁德市柘荣县等15个县为优秀等级,闽侯县、芗城区、三元区、浦城县、霞浦县等5个县为良好等级,罗源县为合格等级。

  经督导评估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县,由省政府授予“福建省2015年教育工作先进县”牌匾,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各县30万元的学校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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