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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代表、省海洋与渔业厅吴南翔厅长《关于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科学有序常态化发展的建议》提出的“建议省质监局支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主要放流物种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建议,省局标准化处主动与省海渔厅有关处室取得联系,共同学习吴南翔代表的建议,并就建议中涉及的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就该厅今年拟提出的水生生物放流、缢蛏增殖放流等标准项目的研制工作达成共识。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在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改善水质和增加渔民收入均有很重要的作用。省质监局长期关注放流过程中涉及的放流技术、苗种质量和放流水域等关键技术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了《大黄鱼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5/T 1094-2011)、《南美白对虾工厂化人工繁育技术规范》(DB35/T 1242-2012)、《黑脊倒刺鲃人工繁殖技术》(DB35/T 883-2009)等近10项省地方标准,建立了“斑点叉尾鮰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溪鱼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取得很好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