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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原料露天堆放 福建联德被罚9万元

海峡经济网  发布时间: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向福建联德企业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9万元罚款。

  据悉,4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区漳湾镇闽海路88号的福建联德企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厂内1号和2号辅助料棚外有硅石辅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遮盖或围挡等防雨、防尘措施;厂内南侧堆场旁的固废暂存场露天堆放有大量红土镍矿原料,未采取密闭、遮盖或围挡等防雨、防尘措施。

  据介绍,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规定。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公司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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