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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改善农村民生金融服务。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适当降低贷款准入要求,发挥政策性担保机制的作用,加快对返乡农民工、农村电商、毕业五年内返乡创业大学生发展的金融支持,大力扶持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通过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增收。
二是推进农村抵押担保创新。借鉴先进经验模式,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同时借鉴省内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的做法,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有关办法。
三是健全农村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积极运用农村企业风险担保补偿金,扩大农业企业“助保贷”业务规模,加快形成以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支农信贷协会、农民互助担保基金、产业担保基金为主的农村担保体系,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信贷提供担保服务。加快建成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机制,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向农业倾斜,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作用。
四是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充分利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加大政策推动力度,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发展,扩大覆盖面。丰富农业保险品种,推进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发展,开展露地蔬菜、设施食用菌、设施禽畜保险业务,探索江海提防工程设施投保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开展商业性补充性保险,开展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