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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制定省级工业用电正向奖励资金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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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平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省级工业用电正向激励资金分配办法,将省级工业用电正向激励资金专项用于奖励对工业用电增长贡献大、拉动作用强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奖励标准按企业当月用电量与上年同月比增加部分每千瓦时奖励0.10元,增加部分超过100%的按100%计,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将有效的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鼓励企业多用电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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