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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学院建立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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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夷学院出台《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营造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撸袖实干的环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

  该机制规定在落实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学校转型发展过程中可以容错的十种情形,并将容错纠错同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等三种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维护稳定过程中,工作出现失误、错误或偏差,但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及时纠错改正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处理。学校成立容错纠错会审小组,按照“靠前介入、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评审认定、回复反馈、报送备案”等六项程序开展容错纠错工作。同时,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

  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武夷学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在一定范围内,宽容失败、允许试错,鼓励干事创新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全身心投入到学校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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