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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出生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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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1月13日,莆田市卫计委召开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培训会,讲解《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助产机构外出生人员<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填写工作的通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突出问题和对策、亲子鉴定材料审核内容与方法、《出生医学证明》网络管理等,提出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协作,开展综合治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规定,全国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自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管理日臻完善,其承载的社会功能也越来越多,成为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依据和凭证之一。(蚁持缨 陈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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