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

厦门市民签下福建“税延养老保险”首单

海峡经济网  发布时间:   
日前,厦门市民高女士从太平洋寿险厦门分公司拿到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保单,她也因此成为福建省首单税延养老保险拥有者。
  据了解,4月初,国家相关部委出台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正式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试点期限暂定1年。根据规定,试点区域的居民购买税延型养老险产品每月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将可以税前扣除,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到个人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6月6日,太平洋人寿、中国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泰康养老等6家保险机构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首批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销售。6月7日起,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正式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苏州工业园区3个试点区域开售。当天上午,全国税延养老保险第一单花落上海,福建省税延养老保险第一单则在厦门诞生。多家厦门保险公司表示,市民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热情很高。
据介绍,税延养老险是指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一定标准税前扣除,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至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9-2026.海峡经济网 版权所有